只有借条能认定存在借款关系吗?

浏览: 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0-03-24 分类:债权债务

       建立借款关系后,到了还款期限发现对方不肯还钱的,出借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还钱。那么,提起诉讼后要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借款关系,而借条是最为直接的证明,所以有些人认为只要拿出借条就可以。

  一方借钱不还,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,只有借条的话其实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。但是,如果借款人抗辩已经还清欠款,并且提供了足以反驳的证据,法院为做出正确判决,出借人只有借条的话就要其他证据佐证。

  所以,特殊情况下,只有借条的话并不一定能够证明借款关系,出借人还是要找出其他证据进行证明的。

  具体而言,出借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:

  1、双方的电话录音,如在电话里提到还钱的事,并且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;

  2、双方的手机短信,如短信内容里提到还钱的事,看对方回复里有没有承认借钱的事;

  3、到银行调取当时提款的凭证或者是转账的凭证等;

  4、找当时在场的人作证。

  因此,起诉后被对方反驳时,要能够证明对方确实没有还钱,那么就要找出其他证据进行佐证,所以收集证据时不能只注意借条一个证据。

  不过,只有借条被对方反驳的,对方又没提供其他足以证明的证据的,那么出借人也可以不用找出其他证据佐证。但是,需要其他证据证明,依靠自身能力又难以找到有用的证据的,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