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失导致他人身体受伤要赔偿吗?

浏览: 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0-03-24 分类:损害赔偿

       一般地,遭到他人故意伤害受伤,加害人要承担赔偿责任。而有些人没有故意伤害的意思,过失导致他人身体受伤,因为行为人主张自己过失,所以以为自己没有赔偿义务。其实不然,过失致人受伤,只要有损害的后果,那么将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  按规定,过失导致他人身体受伤,侵害一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,具体赔偿项目根据具体的伤情而定,通常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以下:

  1、医疗费

  赔偿医药治疗费,要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、治疗费、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、处方认定。必要时,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。

  2、误工费

  受害人误工日期,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、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。

  并且,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,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,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,不予支持。

  3、伙食费

  住院伙食补助费,要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(元/天)×住院天数赔偿。

  4、护理费

 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,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。

 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,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。护理人员无收入的,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。

  5、交通费

  交通费的赔偿,要以公共电(汽)车、火车的硬座、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。

  最后,过失导致他人身体受伤后,有些人并不认为自己要负担赔偿责任,那么将会造成双方的矛盾,如果情况较为复杂,比如被害人也有过错的,而且造成的损失较大,赔偿数额也多的话,建议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,并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,夏律师13809232750!